- 首页
- 资讯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采购信息
- 培训园地
- 会员中心
- 综合评价
- 关于协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的通知
省本级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3〕9号),为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本省预算单位(采购人)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此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8日
抄送:各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