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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02 17:45:21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方市人民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人民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杏园一街12号二楼招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713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H-2026-010

2.项目名称:东方市人民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以运营期氧气供应单价报价,无固定预算总额

5.采购需求:通过引进中标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设备、厂房、管道等配套设施和设备维护,并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在合同期内以中标价出售方式向医院供应符合标准的医用氧气,合同期满后将全部设备及设施无偿移交给院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期限10年。期满后,中标供应商(运营方)须将完好、可运行、制氧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投资自建的厂房、配套管道等辅助设施无偿移交给院方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是。(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查询结果截图);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投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

3.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5.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73日至20267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杏园一街12号二楼招采部

3.方式:现场购买或电话咨询邮寄购买购买时请携带或邮寄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71311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9(现场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67131100分(北京时间)同截止递交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9(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为东方市人民医院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网。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若上述网站内容有出入,请以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容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方市人民医院

址:海南省东方市康福路78号东方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汤先生或徐先生

联系方式:0898-38953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儋州市杏园一街12号二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898-23885205或186089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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