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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屯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二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1号楼2单元1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th2025-017R。
项目名称:屯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1560.00元。
最高限价:521560.00元,超过该最高限价报价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现行规定执行,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须含餐饮服务管理),提供证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符合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信誉要求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1号楼2单元1104。
方式:现场购买。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符合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5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屯昌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王警官 0898-67833866
地 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 0898-65327440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小区1号楼2单元1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98-65327440
日期:2025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