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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评审专家选聘年龄降低至65周岁 规定劳务报酬上限
12月10日,青海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青海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
新修订的《办法》主要修改以下内容:
一是增加了评审专家履职评价相关内容。
二是增加了《青海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负面清单》。
三是调整了专家选聘年龄,对入选专家库专业人员的年龄限制从70周岁修改为65周岁。
四是强化评审专家管理和使用,明确评审专家对评审行为实行终身负责制,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受到处理处罚的,将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明确在质疑投诉、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评审专家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财政部门可暂停该专家的被抽取权限;
五是修订专家劳务报酬,将评审时间从4小时改为3小时,并规定了当天每人领取报酬不超过1000元的上线。
六是增加远程异地评审专家、涉密项目、中央驻青单位借用专家库,以及驻青部队开展非涉密采购项目的相应规定。